经验交流
固原:集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攻坚行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抓好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督导反馈问题整改,固原市纪委监委从5月开始,利用一个月时间集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攻坚行动,强力推动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向纵深开展。
在深化思想认识上再发力,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做实专题学习,编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文件会议资料汇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手册》等资料,市纪委常委会每周一、三、五开展集中学习,以室为单位全体干部每天集中学习半小时,不断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开展专题培训,邀请自治区纪委监委相关领导,举办一期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培训班,增强精准把握政策界限、查办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的综合能力和工作水平。进行知识测试,组织对委机关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知识测试,深化学习效果,转化成果运用。
在强化宣传引导上再发力,不断拓宽信访渠道。在市、县(区)新闻媒体公开发布《关于检举举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的公告》。向社会公开专门的举报电话、邮箱以及群众举报奖励办法。综合运用文字、图片、举报平台等多种形式,切实发挥市、县(区)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微信公众号宣传作用。同时在乡镇、街道、村委会等人员密集场所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扩大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引导群众积极举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有关问题线索,形成“破网打伞”的强大合力。
在深挖问题线索上再发力,扎实开展线索摸排。组织对2018年以来受理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进行大排查、大起底,摸清立案查处、初核、转办分流、异地交叉办理处置等情况,对摸排出的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研判、甄别,做到情况明、数字准;对不属于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的一般问题线索,按照有关规定处置。每周主动到政法机关摸排收集问题线索,对已侦破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逐案筛查,深挖细查“案中案”和“案外案”。充分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广泛收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
在落实工作机制上再发力,强化监督问责成效。实行问题线索统一处置、“一周一研判”“一案一包抓”“一周一督办”和“一周一汇报”工作机制,每周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对受理、摸排、办理的问题线索分析研判,统一精准处置;对重要问题、重要案件,市纪委书记会同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分析研判。严肃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工作推动不力等问题。集中开展“线索核查清零”行动,实行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包案、提级办理和异地交叉办理,通过下发督办通知书、每周电话跟踪督办一次、每周听取一次工作进展汇报等形式,加强工作调度,及时协调指导,集中力量攻坚,5月底将正在办理的问题线索全部办结。
在加强协作配合上再发力,凝聚合力一体推进。发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深挖细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强化信息沟通、日常工作协调,形成市、县(区)纪委监委上下联动、一体推进“破网打伞”工作格局。加强纪委监委内部分工协作,建立互通信息和密切协作机制,确保各项任务有力有效落实。加强与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协作配合,强化定期汇报、领导包案、“三长”签字背书、“一案三查”等制度落实,同向发力,确保问题线索快速移交、无缝衔接,切实提升“破网打伞”质效。(固原市纪委监委 韩建强)